104年全國離島及偏遠地區學童防疫繪本競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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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年全國離島及偏遠地區學童防疫繪本競賽

得獎名單

本競賽至104年5月10日止共收件47校249本作品,經評審優勝學校班級及學生如下:

團體組

第一名: 南投縣信義鄉 地利國小三年甲班
     
第二名: 台東縣台東市 新園國小三年甲班
     
第三名: 台南市佳里區 子龍國小三年甲班
     
佳 作: 嘉義縣朴子市 松梅國小三年甲班
  台南市白河區 內角國小三年甲班
  彰化縣芳苑鄉 後寮國小三年甲班
  台南市鹽水區 文昌國小三年甲班
  台南市南化區 南化國小三年甲班
  台南市新營區 新橋國小三年甲班
  屏東縣春日鄉 春日國小三年甲班
  新竹縣尖石鄉 石磊國小三年甲班
個別組
第一名: 彰化縣芳苑鄉 後寮國小 三年甲班 洪○慧、洪○晏等
共同製作之繪本
       
第二名: 澎湖縣馬公市 文澳國小 三年愛班 陳○柔製作之繪本
       
第三名: 台東縣台東市 新園國小 三年甲班 呂○恩、施○妘、周○婷、林心等共同製作之繪本
       
佳 作: 南投縣信義鄉 地利國小三年甲班 沙○.○○格製作之繪本
  桃園市觀音區 樹林國小三年甲班 湯○慧、李○璇等
共同製作之繪本
  彰化縣芳苑鄉 育華國小三年忠班 鍾○杰、林○丞、王○馨、林○佳、
梁○翎等共同製作之繪本
  台南市新營區 新橋國小三年甲班 林○穎、蔡○庸、姜○琳等
共同製作之繪本
  連江縣莒光鄉 敬恆國小三年一班 賴○安、陳○安、林○萱、陳○蓉、
陳○杰等共同製作之繪本
  高雄市甲仙區 小林國小三年忠班 呂○淵製作之繪本
  屏東縣里港鄉 玉田國小三年一班 邱○恩、劉○維等
共同製作之繪本
  屏東縣瑪家鄉 長榮百合國小
三年一班
韓○恩、蔡○婷、黃○璿、王○閎、高○豪等共同製作之繪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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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謝謝評審老師用心評選~

 

資料更新:104/06/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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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年全國離島及偏遠地區學童防疫繪本競賽已開始報名,歡迎踴躍參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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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資訊

一、參加資格:
全國離島及教育部公告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三年級學童。

二、參加人數:
1. 以班級為單位報名,全班學生均應參加。
2. 全班學生在籍人數應在5人(含)以上;未滿5人者,得以低年級學生補足報名參加。

三、報名時間:
即日起至104年3月15日止。

四、繪畫主題:
培養良好衛生習慣,促進身體健康。

五、 繪本製作:
1. 紙張以A4之大小為原則,紙質、顏色不拘。
2. 繪畫使用材料不限(水彩、蠟筆、彩色筆等皆可),亦可利用剪貼等多媒體材料,
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。
3.每本繪本之畫作最少五幅,並加封底、面(敘明製作者姓名)。
4. 得一人獨立製作一本, 或二人以上(最多五人)合作製作一本,每位學生都應參與
製作,並務必將繪本製作單(如附件一)黏貼在每本繪本之封底外頁。
5. 每班參賽繪本最少二本。
6. 畫作中得附文字或注音說明。

六、送件:
限104年5月15日前,將全部繪本作品及送件表(如附件二)一份送達本會。以郵戳
為憑,逾期送件者,其作品不列入評選。

七、費用補助
凡送件之作品符合參加資格者,每班補助費用500元,及每本繪本材料費用200元。
(須取得憑證,貼於附件四憑證黏貼存單,於作品送件時一併送本會憑以撥款)。

舉例說明:

送件作品2本,每班補助費用=每班500元+每本200元*2本=900元
送件作品3本,每班補助費用=每班500元+每本200元*3本=1,100元
以此類推

 

八、其他:
1. 參加競賽作品需要退件者,請於送件時附掛號回郵信封及足額郵票,註明收件人姓名
地址、電話,否則一律不退件。
2. 參賽作品必需同意授權本會作為推廣公益宣導活動無償使用,並得修改、重製、公開
播放、傳輸及展示,不另通知。

獎勵

(一)優勝獎
每班繪本三本(含三本)以上者,除參加「團體組」(以班級為單位)之競賽外,其
個別繪本,並得參加「個別組」(以繪本為單位)之競賽;每班繪本未達三本者,僅以個
別繪本參加「個別組」之競賽。
1.「團體組」
送件參加競賽之班級數25班以上取3名;15班以上取2名;8班以上取1名(均不含佳作),
每班除發給學校獎狀乙紙外,每位參加學童及指導老師一人,各得下列等值獎品:
第一名:取一班,每人新台幣1,500元。
第二名:取一班,每人新台幣1,200元。
第三名:取一班,每人新台幣1,000元。
佳  作:取若干班,每人新台幣500元。
2.「個別組」
送件參加競賽之繪本數50本以上取3名;30本以上取2名;16本以上取1名(均不含佳作),
每人除發給獎狀乙紙外,每本得下列等值獎品:
第一名:取一本,發給新台幣5,000元。
第二名:取一本,發給新台幣3,000元。
第三名:取一本,發給新台幣2,000元。
佳  作:取若干本,發給新台幣500元。
(二)特別獎
1. 各縣市送件參加評選班級,未入選上述團體組各奬在三班以上者,擇優取若干班,
每班發給學校獎勵狀乙紙,每位參與製作學童及老師一人得紀念品一份。
2. 送件參加競賽之班級數7班以下,不予評審,每班發給學校獎勵狀乙紙,每位參與
製作學童及老師一人得紀念品一份。
3. 送件參加競賽之繪本數15本以下,不予評審,每人發給紀念品一份。
(2、3項之紀念品擇一發給)

其他如有未盡事宜,隨時於本會網站中補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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